人事外包協(xié)議
----太原紅杰人力資源有限公司
甲方: 乙方:上海利朗勞務派遣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上海市瑞陽路693弄17號502室
電話: 電話:4007055006 傳真:021-51901122
開戶行: 開戶行:農業(yè)銀行周浦支行
帳號: 帳號:03418500040033257
根據甲方業(yè)務需要,委托乙方為甲方員工提供代辦社會勞動保險業(yè)務服務。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的有關管理規(guī)定,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合作、平等互惠”的原則,經協(xié)商一致,自愿達成以下條款:
一、協(xié)議期限
本協(xié)議期限為壹年:自200 年 月 日起至201 年 月 日止。協(xié)議期滿本協(xié)議自動終止。若任何一方需要延期協(xié)議,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代繳保險、公積金人員的名單具體以附件為準(附件經雙方簽字蓋章有效)。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承認并遵守甲方本地政府相關委托業(yè)務政策規(guī)定。
2、甲方提供其員工有效的相關資料。
3、甲方可向乙方咨詢當地勞動政策、法規(guī)及相關業(yè)務。
4、甲方按照勞動法和上海市對用人單位的有關規(guī)定,對員工實施管理并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且甲方需提供員工的勞動合同復印件供乙方備案。
5、甲方每月20日前(含20日)將當月人員增減表傳真至乙方,乙方收到傳真簽字后回傳甲方。
6、甲方每月20 日前將當月代交保險人員的社保費和公積金費及服務費匯至乙方帳戶,外地員工的綜保及公積金,甲方需預付一個月的費用給乙方,否則乙方不予代理繳納。
7、代繳社保、公積金及管理費其標準如下:
1)、繳納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人員的服務費按實際人數支付: 元/人/月(人民幣)(含稅);若甲方提出為其員工補繳社會保險,乙方按協(xié)議中同等服務價格為甲方辦理相關繳納手續(xù),補繳費用由甲方承擔。社保費和綜合保險費根據上海市社保中心實際繳納為準;住房公積金繳納按上海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2)、本市城、鎮(zhèn)保險員工,甲方須額外支付每人每年內檔案費100元(此費在第一月支付);另外繳納城保的員工,單位須支付每人每月的殘疾人基金費,按社保繳費基數的1.6%繳納。
三、乙方的權力和義務
1、乙方按本地政府社會保險相關規(guī)定辦理甲方委托業(yè)務,并有義務將政府相關規(guī)定內容提供給甲方,與甲方員工不構成勞動關系。
2、乙方負責在每月收到甲方員工的社保費用后即為甲方員工辦理繳納社保手續(xù),其員工辦理的城;鶖涤杉追矫吭赂郊鍐紊献⒚鳛闇; 乙方負責甲方員工所購各項險種待遇的申領手續(xù)。
集團總部:胡經理
聯(lián)系電話:0351-2773828 18635148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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